2024.01.24 修訂
本社團定名為「身心障礙學生權益促進會」,簡稱心福社(以下簡稱本社)。
本社成立旨在提供身心障礙學生相互交流之平台,關注障礙議題、提升大眾對障礙者的認知、建構友善、無障礙的校園環境並針對身心障礙學生之權益代表爭取之。
本社社址位於國立臺灣大學校總區第二學生活動中心1003室。
本校資源教室輔導之身心障礙學生,為本社當然社員。
非前項當然社員者,經本社幹部會議同意,亦得加入本社為社員。
本社社員皆享有左列權利: